广东省疫情劳动(广东省疫情劳动纠纷案)

tzyaxf 4 2026-02-17 12:15:20

广东发布涉疫情劳动纠纷若干问题解答(附全文)

劳动合同解除与终止 违法解除情形:企业不得以劳动者籍贯、户籍或原疫情严重地区为由解除合同;劳动者拒绝无防护措施到疫情严重地区工作的,企业解除合同需支付赔偿金。劳动者拒不返岗:承担疫情防控任务的企业要求劳动者返岗或延长工作时间被拒 ,且符合解除条件的,企业可依法解除合同且无需支付赔偿。

广东省人社厅发布的第一批疫情防控期间劳动人事争议典型案例涵盖六类常见纠纷,涉及劳动合同签订 、工资支付、复工管理、年休假安排 、劳动报酬争议及共享员工模式 ,为疫情期间劳动关系处理提供明确指引 。

广东省人社厅、高级人民法院联合下发的涉疫情争议案件若干问题解答中明确,如双方未能协商一致,用人单位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第四十七条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亲,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哦。居家隔离7天工资计算 ,企业应当视同提供正常劳动并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时间工资 。但是呢,如果员工有过错,是因不遵守政府疫情防控规定 ,导致被隔离治疗或者医学观察 ,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该员工该期间的工资报酬。

“五一”劳动节前夕,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了涵盖劳动报酬、年休假、经济补偿等内容的劳动争议前十典型案例,涉及传统劳动争议 、新业态用工纠纷及疫情防控期间劳动者权益保护等 ,旨在通过审判职能促进用人单位依法用工及劳动者依法维权。

《比较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二)》重点内容如下:合同案件审理买卖合同:疫情未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当事人请求解除合同的,法院不予支持 。继续履行成本增加或产品降价 ,受不利方请求调整价款或变更履行期限的,法院根据公平原则处理。

...广东省人社厅疫情期间处理劳动关系意见解读

封城等情形:例如广东某企业有一员工现身处武汉,如果6月1日才解除封城的措施 ,那么5月及之前未上班期间,一直需正常支付工资的。疑问点:“受疫情影响不能按期到岗 ”与“因政府依法采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区别未明确厘清 。

劳动者拒不返岗:承担疫情防控任务的企业要求劳动者返岗或延长工作时间被拒,且符合解除条件的 ,企业可依法解除合同且无需支付赔偿。合同到期顺延:劳动合同在隔离期或政府紧急措施期间到期的,顺延至期满或措施结束。企业终止此类合同,劳动者可要求继续履行或支付赔偿金 。

隔离治疗或医学观察期职工的权益保障工资支付: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 ,在其隔离治疗期或医学观察期内 ,企业需按正常劳动标准支付工资 。合同解除限制:企业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无过失性辞退) 、第四十一条(经济性裁员)与上述职工解除劳动合同。

广东省人社厅发布的第一批疫情防控期间劳动人事争议典型案例涵盖六类常见纠纷,涉及劳动合同签订 、工资支付、复工管理、年休假安排 、劳动报酬争议及共享员工模式,为疫情期间劳动关系处理提供明确指引。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 ,积极应对疫情对劳动关系领域带来的新挑战,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现就相关意见进行如下解读:高度重视疫情对劳动关系的影响 新情况新问题:近期 ,受新冠疫情影响,劳动关系领域面临诸多新情况和新问题,部分行业企业生产经营压力增大 。

无症状者、密接者是否可以安排年休假:可以 ,但存在较大争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处置导则》规定,企业可优先使用带薪年休假等解决无法复工问题。

防疫一线|你守护城市,工伤保险守护你

〖壹〗、广东省为防疫一线工作人员提供全面的工伤保险保障,涵盖工伤认定 、待遇支付和服务优化等方面 ,为其职业伤害提供“保护伞” 。

〖贰〗、风雨兼程中,我们感激的“你 ”是所有为守护人民、奉献社会的英雄群体,具体包括以下几类:抗疫一线的医护人员:以钟南山院士 、张定宇院长为代表 ,他们敢医敢言、冲锋在前 ,力挽狂澜守护生命;一线医护人员身穿防护服连续工作1两小时,舍小家为大家,甚至有人感染或牺牲 ,但始终坚守防疫最前沿。

〖叁〗、例如,在暴雨灾害中,消防员负责救援 ,警察维持秩序,医护人员救治伤员,环卫工人清理道路 ,各职业紧密配合,共同应对危机。这种协同精神,让天津在面对挑战时更具韧性 。精神传承:城市因他们而美丽这些守护者的故事 ,体现了“无惧烈日 、默默付出”的精神。

〖肆〗、疫情中的「平凡英雄」2020年初,新冠疫情突袭,城市陷入寂静 ,空荡的街道与恐慌的情绪蔓延。然而 ,无数普通人挺身而出:社区志愿者冒着风险配送物资,快递员穿梭于空城保障物资流通,基层工作者日夜值守排查风险 ,医护人员逆行奔赴抗疫一线 。

疫情之下关键政策!广东2021“以工代训 ”补贴再度引发关注

〖壹〗、政策背景与目的受2021年广州等地疫情反复冲击,部分中小微企业生产经营再度受挫。

〖贰〗 、“以工代训”补贴政策是一项旨在通过工作实践进行技能培训的就业政策,为企业提供补贴。以下是关于该政策的关键信息:补贴对象:符合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 、种养大户、家庭农场等“合作社扶贫车间” 。苗绣特色编织等“居家式扶贫车间 ” 。

〖叁〗、补贴政策延续 延长至2021年12月:原定于2020年12月到期的以工代训补贴政策 ,经过新规定的明确,已经延长至2021年12月。这意味着,在2021年内 ,符合条件的企业和员工仍然可以享受以工代训补贴。补贴金额 500元/人:根据政策规定,以工代训补贴的金额为每人500元 。

〖肆〗 、补贴范围:对生产经营出现暂时困难导致停工停业的中小微企业组织职工以工代训的,根据以工代训人数给予企业职业培训补贴。各地可结合实际情况 ,将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住宿餐饮、文化旅游、交通运输 、批发零售等行业的各类企业纳入补贴范围。

〖伍〗、以工代训补贴标准为按经营主体吸纳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业人数和不超过每月支付给贫困劳动力工资收入的30%,给予一定标准的培训补贴 。申报期限为2020年12月31日,受理期限内审核通过的 ,可在2021年9月22日前继续发放补贴。哪些企业可以申报?支持企业面向新吸纳劳动者开展以工代训 ,扩岗位、扩就业。

广东高院发布劳动争议前十典型案例

马某诉某铝业公司劳动争议案 基本案情:铝业公司以《承揽协议》规避劳动关系,马某工伤认定受阻后起诉确认劳动关系 。裁判结果:法院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调解后铝业公司支付补偿款5万元。典型意义:否定以承揽协议规避用工责任的行为 ,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张某诉某医院劳动争议案 核心内容:劳动关系解除后仍应履行劳动合同附随义务 。张某自行离职后医院给予除名处分,张某请求医院解除医通卡绑定,法院认为解除绑定是医院后合同义务 ,应予支持。典型意义: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合同后,仍应履行附随义务,不影响劳动者再就业和企业生产经营。

广东省高院判决:第二次劳动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且拒绝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构成违法解除,需支付赔偿金 。案件背景与核心争议莫某于2009年9月10日入职某公司,先后签订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限分别为2009年9月10日-2012年9月9日 、2012年9月10日-2015年9月9日) 。

公司一般不可以要求员工分摊电费。具体分析如下:法律规定与基本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司法解释 ,获得劳动报酬是劳动者的基本权利,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变相克扣劳动者工资。

判决结果: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公司应支付陈家诺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262665元 。

广东省人社厅发布第一批疫情防控期间劳动人事争议典型案例

〖壹〗、广东省人社厅发布的第一批疫情防控期间劳动人事争议典型案例涵盖六类常见纠纷 ,涉及劳动合同签订、工资支付 、复工管理、年休假安排、劳动报酬争议及共享员工模式,为疫情期间劳动关系处理提供明确指引。

〖贰〗 、“五一”劳动节前夕,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了涵盖劳动报酬 、年休假、经济补偿等内容的劳动争议前十典型案例 ,涉及传统劳动争议、新业态用工纠纷及疫情防控期间劳动者权益保护等,旨在通过审判职能促进用人单位依法用工及劳动者依法维权。

〖叁〗 、案例1:疫情期间,张某发现公司未发工资 ,人力资源部门答复:“因疫情属不可抗力,公司与你的劳动合同中止,2月停工你无需上班 ,公司也没有支付工资的义务 。”仲裁委员会裁决物流公司支付张某2020年2月工资5000元。一审法院判决与仲裁裁决一致。

〖肆〗、近日,广东高院与广东省人社厅联合发布《关于审理涉新冠肺炎疫情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统一了涉疫情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审理标准 ,涵盖六大类20余种纠纷,旨在保障劳动者权益与企业正常经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

〖伍〗、广东省延长复工期间:2月3日至9日为广东省因防疫需要延长的复工期间 ,企业同样不得强制职工休带薪年休假。协商安排:非强制情况下 ,企业与职工协商一致后可安排年休假,但“处置导则 ”未明确协商的具体操作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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